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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技能遷戶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國家教育部和省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并獲得學士學位以上的人員; (二)國內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獲得學士學位以上的在職人員,或獲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并在國外從事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人員; (三)在國外學習并獲得學士以上學位的歸國留學人員,或在國內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并在國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工作或學習1年以上的訪問學者和進修人員; (四)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或獲得深圳市、廣東省或國家部級以上科技進步獎的項目主持人員; (五)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人員; (六)具有技師職業資格人員; (七)取得深圳市高級職業資格、高中畢業以上學歷、參加深圳社會養老保險滿3年以上人員; (八)在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或在廣東省、深圳市勞動保障部門與有關行業聯合舉辦的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人員、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文明市民、優秀保安員及先進工作(生產)者。 前款第(一)、(二)、(三)、(六)項人員遷戶時,其年齡在45周歲以下;第(四)項人員遷戶時,其年齡在50周歲以下;第(五)項人員遷戶時,其年齡在48周歲以下;第(七)、(八)項人員遷戶時,其年齡在40周歲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