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用人單位按本單位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6%繳納。職工個人按本人工資收入的2%繳納,由用人單位從職工工資中代為扣繳。退休人員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職工的工資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確定繳費基數。用人單位工資總額低于本單位全部參保職工個人年工資收入之和的,按本單位全部參保職工個人年工資收入之和確定單位繳費基數。私營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無法確定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基數按本市上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