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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教育實行學分考核和證書登記制度。 專業技術人員每年參加脫產、半脫產學習時間應當不少于規定的學時;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參加脫產、半脫產學習的,應當完成規定的學分。學時、學分及其折算辦法按照省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務院行政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專業技術人員接受繼續教育后,可以憑有關證書、證明文件,到所在單位辦理繼續教育證書登記。用人單位可以委托代理專業技術人員人事檔案的人才交流機構辦理繼續教育學分考核和證書登記。用人單位或者人才交流機構應當加強管理,如實考核和登記。 繼續教育證書中記載的專業技術人員接受繼續教育的時間、內容、學分等基本情況,作為考核專業技術人員的重要內容和專業技術職務晉升、聘任的依據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