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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應按照國家統計局的職工工資總額統計口徑,按上年度本單位在職職工工資收人繳費基數總和的6%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的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低于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60%計繳;超過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300%計繳。 用人單位和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包括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均暫由再就業中心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