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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給予強制許可的,應當提交強制許可請求書,寫明下列各項: (一)請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郵政編碼、聯系人及電話; (二)請求人的國籍或者注冊的國家或者地區; (三)請求給予強制許可的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名稱、專利號、申請日、授權公告日,以及專利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 (四)請求給予強制許可的理由和事實、期限; (五)請求人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受托機構的名稱、機構代碼以及該機構指定的代理人的姓名、執業證號碼、聯系電話; (六)請求人的簽字或者蓋章;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還應當有該機構的蓋章; (七)附加文件清單; (八)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項。 請求書及其附加文件應當一式兩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