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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婦女聯合會依照法律、法規和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章程,代表和維護各族各界婦女的利益,做好以下維護婦女權益的工作: (一)向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婦女的意見和要求,提出保障婦女權益的意見建議; (二)協助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檢查保障婦女權益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實施; (三)受理婦女的檢舉、控告和申訴,為受害婦女提供法律服務; (四)參與制定涉及婦女兒童權益保障的政策、法規和規章。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殘疾人聯合會應當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內做好維護婦女權益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