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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檢測認定超限超載的貨運車輛,運輸可解體物品的,公路管理機構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責令承運人采取自行卸載、分裝等改正措施,消除違法狀態。承運人現場拒不卸載、分裝的,代為卸載、分裝,費用由承運人承擔。卸載、分裝后的貨運車輛應當復檢,符合規定標準后方可上路行駛。對擅自運輸不可解體物品超限超載的,應當責令承運人停止違法行為,接受調查處理,并告知承運人到有關部門申請辦理超限運輸許可手續。 承運人無法自行保管分裝的卸載貨物,需要臨時存入超限超載檢測站點的,應當依法簽訂保管協議。超過協議約定保管期限的,公路管理機構等部門應當告知承運人限期清理; 未按期清理的卸載貨物,公路管理機構等部門可以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貨物卸載、保管辦法由省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