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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新進職工從進入單位之月起,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財政全額、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職工以本人檔案工資為繳費工資基數,按7%的繳費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職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7%的繳費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超過我市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也不計入計發基本養老金的基數;低于我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算繳費工資基數。個人繳費比例每兩年增加1個百分點,直到8%。 單位按全部參保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21%的繳費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