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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籌集標準: (一)非從業城鎮居民每人每年籌集標準為220元。 1.成年人中普通居民:每年人均中央財政補助40元,省財政補助50元,州、縣(市)財政補助60元,個人繳費70元。 2.成年人中特殊群體(城市低保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每年人均中央財政補助70元,省財政補助80元,州、縣(市)財政補助70元,個人不繳費。 (二)學生、少年兒童每人每年籌集標準為100元。 1.大中專院校、職業高中、技校、中小學學生和未入學的其他少年兒童,每年人均中央財政補助40元,省財政補助30元,州、縣(市)財政補助20元,個人繳費10元。 2.大中專院校、職業高中、技校、中小學學生和未入學的其他少年兒童中的低保對象或重度殘疾人員,每年人均中央財政補助45元,省財政補助35元,州、縣(市)財政補助20元,個人不繳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