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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的作業類別、操作項目有增項或變更,應按照本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參加培訓和考試,重新向市安全生產監督局申請操作資格變更認定,換發《操作證》。申請人申請操作資格變更認定應向市安全生產監督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北京市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變更認定申請表; (二)本人1寸彩色免冠近照1張; (三)北京市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合格證明; (四)北京市特種作業人員考試成績單; (五)《操作證》原件。 市安全生產監督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給予變更,否則不予變更并將理由告知申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