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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正確處理本職和兼職的關系,保證國家計劃和本職任務的完成。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可以規定專業技術人員暫不兼職: (一)職務涉及國家和單位機密,因兼職活動可能泄露機密的; (二)參加國家和市級重點工程、重點科技攻關項目及本單位重要任務,因兼職可能對工作造成影響的; (三)因與兼職單位存在直接利害關系或者可能影響公正辦事、公正監督、公正執法等原因,應當回避在該單位兼職的; (四)在病假、事假期間的; (五)拒絕接受單位分配的任務或者消極怠工的; (六)從事粉塵、矽塵、放射性和有毒物質等作業者,兼職從事同類作業超過國家勞動、衛生標準規定工作時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