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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勞動保障部門、區勞動部門受理用人單位立戶申請與申報計劃后,對擬招調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核準下達計劃指標: (一)經市勞動保障部門職業技能鑒定獲得高級技師或技師職業資格; (二)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工程技術類中級專業技術職稱; (三)具有博士、碩士、學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 (四)經市勞動保障部門職業技能鑒定獲得高級職業資格; (五)經市勞動保障部門職業技能鑒定獲得中級職業資格,在我市辦理勞務工手續且依法參加社會養老保險3年以上(限《2005年度深圳市市外招調員工職業目錄》中技能鑒定工種); (六)獲得國務院、廣東省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頒發的榮譽證書; (七)獲得我市或省(自治區、直轄市)、部委級以上科技進步獎的項目負責人; (八)在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以及國家行業主管部門舉辦的技能競賽中獲獎的;在省、市級勞動保障部門舉辦的職業技能競賽中以及省行業主管部門舉辦的技能競賽中獲得前六名的;在省、市級勞動保障部門與省、市行業主管部門聯合舉辦的職業技能競賽中獲得前六名的; (九)具有發明專利,獲得國家專利證書,且作為知識產權入股的; (十)屬于隨軍家屬調動的。 夫妻分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市勞動保障部門、區勞動部門核準下達計劃指標: (一)具有高級技師或技師職業資格人員的配偶; (二)經市勞動保障部門職業技能鑒定獲得高級職業資格人員的配偶; (三)具有博士、碩士、學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人員的配偶; (四)本市機關、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副處級以上人員的配偶; (五)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的配偶; (六)立戶企業中個人出資200萬元人民幣以上(含200萬元人民幣)投資者的配偶; (七)配偶本人具有高級職業資格,或經市勞動保障部門職業技能鑒定獲得中級職業資格(含全國及廣東省統考),或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