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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應試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離開考場,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或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 (二)違反規(guī)定翻閱參考資料,或使用手機等規(guī)定以外工具的; (三)互相交換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草稿紙等的; (四)抄襲、協(xié)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 (五)讓他人冒名頂替參加考試的; (六)本人離開考場后,在該考試未結束前,出賣試卷答案的; (七)與考試工作人員串通作弊或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八)其他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