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
政府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積極協調配合,共同推進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是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組織、實施、協調、管理和監督工作。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市級統籌范圍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征收、待遇支付等業務的經辦。 市、區財政部門負責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府補助資金的籌集。市財政部門負責預算安排各項管理、經辦經費,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財政專戶,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進行監督管理。 衛生部門負責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加強醫療服務監管,規范醫療服務行為。要加強城鎮社區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建設,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提供質優價廉的服務。 民政部門負責城鎮困難群體醫療救助工作,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相關救助政策,加強城鎮醫療救助工作,發展城鎮社會醫療互助和慈善醫療救助事業,做好城鎮特困居民社會醫療救助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銜接工作。 發展和改革部門負責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及中長期規劃,并根據發展需要安排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本建設項目。 教育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城鎮各類學校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工作。學校負責在校學生參保登記、保險費收取及學生變更手續,并負責居民醫療保險證、社會保障卡的領取和發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