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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因工負傷、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工傷職工需要到外地治療的,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審批,辦理轉診手續。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本市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