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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應按相應的規定按時參保繳費。 (一)用人單位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辦理參加職工醫保時,由用人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按有關規定到地稅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繳費和登記等相關手續。 (二)村民委員會為本轄區內居民辦理參保時,應由家庭填寫《惠州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表》,由村民委員會代收醫保費。村民委員會應匯總《惠州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表》報送所在鄉鎮(街道)社保所或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居民以家庭為單位參保時,應向社保經辦機構或社保所提供戶口簿及復印件,同時填寫《惠州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表》,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三)特困群眾參加居民醫保(參加C檔)時,應持縣級以上民政部門發放的有效證件或殘疾人聯合會發放的殘疾證明(只限各類殘疾一級和二級人員)隨家庭一起參加居民醫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