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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根據我市勞動保障工作發展規劃等有關情況,向市財政局報送就業再就業資金的年度預算草案和年度財務報告; (二)負責就業再就業資金使用項目的日常管理,制定就業再就業資金支出項目申報、受理、審核、撥付等工作程序; (三)負責擬定就業再就業資金的支出項目及相應的標準,報市政府審定后執行; (四)審核、匯總企業(單位)和個人申請各類補貼和獎勵等就業再就業資金時提供的各種書面資料,并向市財政局提出資金用款計劃。經市財政局批準后,按規定程序向企業(單位)和個人支付各類補貼、獎勵金; (五)負責就業再就業資金核算、清理和對賬等工作,向市財政局報送就業再就業資金季度報表(含支付對象和資金使用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