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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點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提供基本醫療服務過程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ㄒ唬┎话匆幎ńY算醫療費用,將非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費用、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內的醫療費用、非參保人員本人的醫療費用列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或將應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納入社會統籌醫療基金支付; 。ǘ⿲⒉环献≡簶藴实膮⒈H藛T收治住院治療,或故意延長參保病人住院時間,或掛名住院、造假病歷,或采取分解門診、分解住院及其他手段套取基本醫療保險基金; 。ㄈ┚芙^收治本醫療機構收治范圍內的病人,或拒絕使用基本醫療保險IC卡結算醫療費用; 。ㄋ模┎粓猿忠虿∈┲危室庀拗崎T診處方金額以及住院醫療費用,或進行與疾病無關的治療和用藥; 。ㄎ澹┕室獠惶峁┗踞t療保險藥品目錄內的藥品或本醫療機構已開展的醫療服務項目; (六)不執行規定的醫療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和藥品價格,以及違反價格管理有關規定收費; 。ㄆ撸┢渌斐苫踞t療保險基金損失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