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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保險期限根據建設項目施工期確定,建設項目施工期為施工許可證發證之日起至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對于按規定不需要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建設項目,工傷保險期限為建設項目開工之日起至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已取得施工許可證但尚未竣工的建設項目,以及按規定不需辦理施工許可證、已開工但尚未竣工的建設項目,工傷保險期限從辦理參保手續的次日起至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在建設單位取得施工許可證后,以及發生項目施工期變更或施工許可證信息變更等有關情況的,施工承包單位或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交施工合同、施工許可證或項目施工期變更材料等相關材料進行申報備案,以確認或變更建設項目工傷保險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