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
各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必須設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作領導小組,設一名領導具體負責。各定點醫院要設立醫保科,衛生所(室)可設專(兼)職人員。醫院醫保科的主要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和積極宣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政策、規定和制度。
(二)領導、組織本單位職工貫徹落實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各項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實施辦法。
(三)監督、檢查本單位職工對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制度的執行情況,審核住院患者的人、證、卡和轉院是否符合規定。
(四)接受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協調處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中的各種問題。
(五)指定專(兼)人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定期報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執行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