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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本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注銷登記: (一)機動車滅失的; (二)機動車因故不在我國境內使用的; (三)因質量問題退車的。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地車輛管理所應當辦理注銷登記: (一)機動車登記被依法撤銷的; (二)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被依法收繳并強制報廢的。 屬于本條第一款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注銷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