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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工作 (一)報告形式:各單位要將排查的情況以表格(附后)形式及時送信訪辦,由信訪辦匯總后按規定報分管領導審定后報上級單位。特別緊急的情況可先口頭告知,隨后附書面情況;對事態正在發展和處理的重大勞資糾紛案件,要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理結果,信訪辦接報后應按規定時限報告上級有關單位。 (二)報告時限:一般情況每月一報,各單位在每月的3日前,將上一個月的排查調處情況通過OA系統報信訪辦匯總,且實行零告知制度。重大節日和重要活動期間每日一報,且實行零報告制度。突發情況要隨時專報,即重要情況在4小時內報告,特別重大緊急情況必須在1小時內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