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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辦理工傷職工工傷待遇時,應向市社保處提出申請,填寫《金華市工傷保險待遇申報表》,提交工傷職工工傷認定結論、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和醫療費用有效發票、處方、病歷及住院費用清單。 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的,應當向市社保處提交被供養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的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及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被供養人經濟狀況證明。填寫《金華市職工因工死亡供養親屬撫恤金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還應當分別提交相應材料: (一)被供養人屬于孤寡老人、孤兒的,提交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有關證明; (二)被供養人屬于養父母、養子女的,提交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明; (三)被供養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提交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