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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門組織制定本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政策,并對同級及下級救助基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實施監督檢查。 財政部門對本級救助基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廣東保監局督促各保險公司及時足額向省級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劃撥應繳款項,督促各保險公司按照《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及時支付或墊付搶救費用;依法督促行業協會和各保險公司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提供車輛保險資料,或者提供車輛保險資料信息核查平臺或服務端口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救助基金管理機構使用。 農業部門指導農機部門協助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向農業機械交通事故的農業機械方責任人追償。 衛生部門指導、督促醫療機構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臨床診療指南》的要求及時搶救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 民政部門指導各殯葬機構積極協助交通事故當事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殯葬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