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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與消費者約定經營地址、聯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后服務、民事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事項。消費者要求訂立書面合同的,應當訂立書面合同。 經營者應當保存合同以及合同履行情況的相關資料,方便消費者查詢、復制;相關資料至少應當保存至合同履行完畢后兩年。 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按照同期銀行定期存款利率支付消費者利息,但消費者已享受到預付款優惠的除外。 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未如約履行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及其利息,并承擔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對退款無約定的,按照有利于消費者的計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額。 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停業、歇業或者變更經營場所的,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已交預付款的消費者。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制定預付款合同范本,并鼓勵經營者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