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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家庭同時具有非農業人口和農業人口的,其收入按全體成員總收入計算家庭月人均收入,保障人數只計算非農業人口;由非農業戶口成員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并出具農業戶口成員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提供的其農業人口的收入證明,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農業戶口成員,農業收入應比照其戶籍所在地農民上一年人均收入計算。 家庭中的農業人口在轉為城鎮戶口的下月起可提出低保申請;居住農村的城鎮居民在向戶口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提出低保申請時,應提供鄉(鎮)、村兩級組織有關其家庭實際收入的書面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