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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車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機動車道上停車時,不得從機動車左側上下車; (二)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三)機動車行駛中,不得干擾駕駛,不得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 (四)明知駕駛人無駕駛證、飲酒或者有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不得乘坐; (五)不得違反規定搭乘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自行車和人力三輪車; (六)不得乘坐非法營運的車輛; (七)乘坐兩輪摩托車應當在后座正向騎坐,并戴安全頭盔; (八)乘坐公交車、出租車或者長途汽車應在站點或者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后,先下后上。 第四十一條 嚴禁非法營運的摩托車、電動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人力三輪車等車輛上道路行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