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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不足繳費年限的,由用人單位在辦理退休手續時按上一年市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和單位費率一次性補繳不足年限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社會醫療統籌基金。 靈活就業人員參、續保時,計算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連續實際繳費年限不足的,須在辦理參、續保手續時按辦理參、續保時執行的基數和單位費率一次性補繳不足年限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時,應按辦理參保手續時的市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和單位費率,一次性補繳15年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未按本辦法規定足額繳納或未足額補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的退休人員,不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