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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以二百元罰款: (一)逆向行駛的; (二)黃燈亮時未越過停止線的車輛繼續通行的; (三)在紅燈、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禁行時繼續通行的; (四)不服從交通警察指揮的; (五)不避讓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 (六)連續駕駛超過四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二十分鐘的; (七)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未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的; (八)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從前方車輛兩側穿插或者超越行駛的; (九)在車道減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侯或者緩慢行駛時,未依次交替通行的; (十)遺灑、飄散載運物的; (十一)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違反規定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的; (十二)違反牽引掛車規定或者不按規定牽引故障機動車的; (十三)在禁止掉頭的地方掉頭的; (十四)在禁止倒車的地點倒車的; (十五)行經鐵路道口、渡口、上下渡船時,不按規定通行的; (十六)運載超限物品或者運載危險物品時,不按規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的; (十七)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的; (十八)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 (十九)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二十)未經登記或者無臨時通行牌證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二十一)在駕駛證被依法扣留期間或者記分達到十二分仍駕駛機動車的; (二十二)車輛發生故障需停車排除時,未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將故障車輛移到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的; (二十三)車輛發生故障或者事故后難以移動時,未按規定使用燈光并設置警告標志的; (二十四)使用非教練車上道路學習駕駛的; (二十五)駕駛未經檢驗合格的機動車的; (二十六)違反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或者臨時停車規定,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