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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縣級市)勞動保障部門負責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的組織和實施工作。區(縣級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的具體經辦工作。 市地稅部門負責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費的征繳工作。 市財政部門負責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基金財政專戶的核算與管理工作,市及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益的區(縣級市)的財政部門負責政府資助資金的安排和撥付工作。 市及區(縣級市)國土房管部門負責征地面積和征地涉及人數等事項的核實工作。 市審計部門依法對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基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市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委員會依法對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