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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大病審批辦法 1、凡患有上述慢性病的參保居民,需提供本人近兩年內的病情資料(門診病歷或住院病歷復印件、診斷證明及檢查、化驗單等),填寫《渭南市城鎮居民門診大病醫療待遇審批表》(見附件2),報本人所在地勞動保障站(所),勞動保障站(所)收集初審后報送縣(市、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組織鑒定。 2、縣(市、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組織1—2家醫療技術高、服務好的定點醫院,由該醫院指定3名以上相關專家對患者進行?畦b定,對符合條件的按病情制定詳細的治療方案,確定用藥范圍及療程。治療方案由醫院醫保辦審核蓋章后附相關資料報送縣(市、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批,并在審批后15日內通知參;颊,同時報市醫療保險經辦處備案。門診大病鑒定和審批工作每季度進行一次。 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可參與縣(市、區)城鎮居民門診大病鑒定和審定工作。 3、參保居民從門診大病批準后的下月起享受醫療待遇,有效期限為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