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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職工傷亡的輕重程度劃分以下幾類事故: (一)輕傷事故:負傷休息一個工作日以上(含一個工作日)的事故。 (二)重傷及多人事故:原勞動部《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的各種事故均為重傷事故。一次輕傷(包括急性中毒三人或三人以上的為多人事故。 (三)重大事故:一次死亡一至二人;一次重傷三人或三人以上的事故。 (四)惡性事故:一次死亡三至九人;一次死亡雖不足三人,但死傷總數在十人或十人以上的事故。 (五)重大惡性事故:一次死亡十人或十人以上;一次死亡雖不足十人,但死傷總數在二十人或二十人以上的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