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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的企業(含職介或人才中心),應按照有關規定,對移交的退休人員人事檔案與相關材料進行整理,列出清單并裝訂成冊;持《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檔案移交名冊表》,在辦理轉移社會保險關系手續時,將其檔案轉移至退休人員戶口所在地區縣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 企業不存在的,由退休人員本人持市社保中心社會保險關系轉移通知單,到區(縣)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后到區(縣)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簽訂《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交接書》(附件2),辦理移交退休人員的人事檔案與相關材料的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