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
第七十八條
第六章 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
2014-01-01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號 廣東省深圳市 |
內容: | 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應當建立與醫療保險制度相適應的內部管理制度和醫療保險工作機構,實行自我管理、自我約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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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
第七十八條
第六章 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
2014-01-01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號 廣東省深圳市 |
內容: | 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應當建立與醫療保險制度相適應的內部管理制度和醫療保險工作機構,實行自我管理、自我約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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