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汕尾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
第五條
第一章 總 則
2006-03-01 汕尾市人民政府 汕府辦〔2006〕11號 廣東省汕尾市 |
內容: | 各級人民政府應運用行政、法律、經濟手段保證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征繳和支付。遇有特殊情況,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不足支付時,由當地財政給予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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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
第五條
第一章 總 則
2006-03-01 汕尾市人民政府 汕府辦〔2006〕11號 廣東省汕尾市 |
內容: | 各級人民政府應運用行政、法律、經濟手段保證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征繳和支付。遇有特殊情況,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不足支付時,由當地財政給予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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