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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入人體材料和人工器官等特殊醫(yī)用材料以及普通一次性醫(yī)用材料,按下列標準計算基數(shù)后作為乙類項目納入基本醫(yī)療保險統(tǒng)籌基金支付范圍,統(tǒng)籌基金支付范圍以外的費用由參保患者承擔。 1、單價在5000元以內(nèi)(含5000元)的按實際申報價格計算基數(shù); 2、單價在5000至10000元以內(nèi)(含10000元)的按95%計算基數(shù); 3、單價在10000至20000元以內(nèi)(含20000元)的按90%計算基數(shù); 4、單價在20000至30000元以內(nèi)(含30000元)的按85%計算基數(shù); 5、單價在30000以上的按80%計算基數(sh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