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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能鑒定內容和鑒定方式 (一)鑒定內容: 職業技能鑒定以勞動保障部門頒發的《國家職業標準》和原勞動部會同國務院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工人技術等級標準》為依據,其主要內容包括:職業技能、相關技術知識和職業道德三個方面。 技師、高級技師的鑒定內容還要對其工作業績、傳授技藝、技術革新、發明創造成果和解決本工種疑難問題的能力進行綜合評審。 (二)鑒定方式 職業技能鑒定方式分為理論知識要求考試和操作技能考核兩部分。 1、理論知識要求考試一般采用筆試或答辯的形式進行;操作技能要求考核一般采用現場加工典型工件、生產作業項目、模擬操作等方式進行。計分采用百分制,兩部分成績均在60分以上為合格,80分以上為良好,90分以上為優秀。 2、技師、高級技師除進行以上技能鑒定外,還須進行綜合評審。綜合評審著重考查工作業績,結合整個理論考試、技能鑒定、論文答辯等情況進行全面評議和審查。 3、職業技能鑒定成績有效期為一周年。應知應會單項不合格者允許在成績有效期內進行補考。補考原則上在60天以后一年之內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