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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級至十級工傷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用人單位向職工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一)本人自愿解除勞動關系的; (二)用人單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 (三)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勞動關系的。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所在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標準分別為:七級15個月,八級12個月,九級9個月,十級6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標準分別為:七級15個月,八級12個月,九級9個月,十級6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