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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應向企業營業執照注冊地的縣(區)勞動保障(勞動人事)行政部門申報,并報送以下資料: (一)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二)《連云港市企業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申報表》; (三)單位出具的《申報情況說明》,《說明》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申報崗位是否符合本辦法中列舉的崗位,涉及職工人員數量、具體作息時間等情況; 2、如何保證職工的休息休假; 3、實行綜合計算工時的要說明是以周、月、季、年為進行綜合計時,勞動者的合同期限在周期內解除的,如何保障其權利; 4、企業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的決議及與會人員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