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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滿30周歲不滿60周歲、女滿25周歲不滿50周歲的被征地人員參保登記時,按照對應年齡段繳納一次性醫療保險安置(繳費辦法為:男59周歲需一次性繳納29年的醫療保險費,不滿59周歲的每降低一歲依次降低一年的醫療保險費,直至降低到31周歲;女49周歲需一次性繳納24年醫療保險費,不滿49周歲的每降低一歲依次降低一年的醫療保險費,直至降低到26周歲),并記錄相應的繳費年限。一次性繳納醫療保險安置費后,不滿繳費年限的,以后按年度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病救助醫療保險費,直至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男不滿31周歲,女不滿26周歲的被征地人員參保登記時,按年度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病救助醫療保險費,直至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