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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按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退休費待遇的老工傷人員,不再進行認定和鑒定。未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的,不再進行勞動能力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繼續按原渠道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或退休費,不辦理享受傷殘津貼,其新發生的其他工傷保險待遇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確認符合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申領條件的老工傷人員,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退休費待遇的,可以由用人單位或主管機構向市勞鑒機構提出申請,按照現行標準進行勞動能力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鑒定,并按現行工傷保險規定申辦相關待遇。已選擇由工傷保險基金依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以及一次性支付補償金等辦法終結工傷保險待遇關系的工傷職工、工亡職工供養親屬等人員,不列入老工傷人員范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