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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財政承擔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補助資金要納入各級政府的年度財政預算。財政補貼資金由財政部門每年6月份按各有關部門提供的實際繳費人數直接劃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財政專戶。 對各市、區的低保對象,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難居民參保所需的家庭繳費部分,由各市、區民政部門審核,報同級財政部門核定,由各市、區財政給予50%的補助,其余50%由當地城鄉基本醫療救助金解決;重度殘疾的學生和兒童,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其基本醫療保險費家庭繳費部分,由各市、區殘疾人聯合會審核,報同級財政部門核定,由各市、區財政給予50%的補助,其余50%由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