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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已婚的,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者享受購房優惠政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 每個家庭只能租住一套公共租賃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購房優惠政策;人才同時符合租房補貼、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只可以享受一種安居形式,不可以重復享受;申請人及其配偶均符合申請條件的,可以各自申請享受租房補貼政策。 人才同時符合多個人才層級的,按照其最高人才層級實施人才安居,但其自愿按照低人才層級申請的,不可以按照高人才層級再次申請;人才層級提升后,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標準的,可以再次申請人才安居。 人才自愿承租或者購買低于其人才層級所對應的面積標準住房的,低于面積標準部分不予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