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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住院統籌保險,所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內的醫療費用,設定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依據符合基本醫療統籌基金的住院費用,設定不同的起付標準:1000元以內的(含1000元)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為400元;1000元以上至2000元之間的(含2000元)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為500元;2000元以上至3000元之間的(含3000元)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為600元;3000元以上的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為700元。多次住院醫療費用均在3000元以上的,起付標準依次遞減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