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杭州市招用外來勞動力管理規定
第二十二條
1996-09-12 杭州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令第104號 浙江省杭州市 |
內容: | 勞動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應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秉公執法。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
標題: |
杭州市招用外來勞動力管理規定
第二十二條
1996-09-12 杭州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令第104號 浙江省杭州市 |
內容: | 勞動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應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秉公執法。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
網友熱評:(已有0 條評論)
查看所有 0 條評論 >>>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