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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供養親屬撫恤條件的供養親屬可一次性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并終止工傷保險關系。撫恤金一次性領取標準以工亡農民工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規定比例計算,領取年限最高不超過15年。具體標準為: (一)供養親屬年齡在60周歲(含60周歲)以下的,領取待遇的年限為15年。 (二)供養親屬年齡在60周歲至70周歲(含70周歲)之間的,領取待遇的年限為10年。 (三)供養親屬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領取待遇的年限為5年。 (四)供養親屬年齡未滿18周歲的,領取待遇的年限按實際年齡到年滿18周歲終止領取的供養余年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