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
中共廣州市委黨校(廣州行政學院)、廣州市人才培訓中心及各區(縣級市)委黨校(行政學校)、干部培訓中心是我市國家公務員培訓的主要基地,按分級分類培訓的原則,分別承擔我市公務員的培訓任務。 中共廣州市委黨校(廣州行政學院)負責制定我市處級公務員任職培訓和后備領導干部培訓的教學計劃,并承擔培訓的教學與管理工作。 廣州市人才培訓中心負責制定我市晉升科級公務員任職培訓、公務員初任培訓的教學計劃;承擔我市市直單位科級公務員任職培訓、公務員初任培訓、專門業務培訓和更新知識培訓的教學與管理工作。 各區(縣級市)委黨校(行政學校)、干部培訓中心承擔本區(縣級市)晉升科級公務員任職培訓、公務員初任培訓、更新知識培訓、專門業務培訓的教學與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