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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強制許可的決定中規定的強制許可期限屆滿前,強制許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發生的,專利權人可以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終止強制許可的決定。 請求終止強制許可的,應當提交終止強制許可請求書,寫明下列各項: (一)專利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 (二)專利權人的國籍或者注冊的國家或者地區; (三)請求終止的給予強制許可決定的文號; (四)請求終止強制許可的理由和事實; (五)專利權人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受托機構的名稱、機構代碼以及該機構指定的代理人的姓名、執業證號碼、聯系電話; (六)專利權人的簽字或者蓋章;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還應當有該機構的蓋章; (七)附加文件清單; (八)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項。 請求書及其附加文件應當一式兩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