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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我省戶籍并辦理了城鎮登記失業的零就業家庭人員、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連續失業1 年以上人員、男年滿50 周歲和女年滿40 周歲人員、殘疾人和完全失去土地未就業的生活困難人員,被用人單位招用并簽訂勞動合同、安置在公益性崗位,參加社會保險的,按照單位為其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從事靈活就業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 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