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
市人民政府設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設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委員若干名。主任由市勞動保障部門負責人擔任,其他委員由市人事部門、市衛生部門、市財政部門、市總工會、市總商會、市婦聯、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代表以及醫學、法律等社會專業人員組成,社會專業人員不得少于五人。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履行其相關職責。 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所屬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為該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具體負責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定期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報告工作。 |